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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放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依托单位注册线上申请的通告
2023-08-30 -

  为了更好地开展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简称深医专项)的资助与管理工作,方便深圳各有关单位申请注册为深医专项的依托单位,根据《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依托单位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与制度的有关规定,深圳医学科学院(简称深圳医科院)将于2023年9月1日在“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评审与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网址:grants.smart.org.cn)上线依托单位注册功能,启动线上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注册要求

  1.系统功能上线后,深圳医科院将全年接受深医专项依托单位的注册申请,并对依托单位的注册申请进行集中审批。对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18:00提交的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深圳医科院将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批并公布审批结果;

  2.申请单位应当按照《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依托单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及本通告的要求,认真阅读《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注意事项》(附件),于信息系统中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寄送纸质材料,经深圳医科院按工作程序审核批准后注册成为依托单位。依托单位是深医专项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未经批准的单位不能申请深医专项项目。


  二、申请注册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需为深圳市区域内开展生物医学领域科学研究及转化研究工作的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在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深圳市开展工作;

  2.业务范围包括生物医学领域相关研究工作;

  3.具有从事生物医学研究活动的全职科学技术人员;

  4.具有开展生物医学研究所需要的各项条件;

  5.具有一定的生物医学研究能力;

  6.设有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机构/部门及制度,设置专人作为深医专项管理联系人;

  7.设有专门的财务机构/部门及完善的财务制度;

  8.设有必要的资产管理机构/部门及制度;

  9.具有专门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


  三、申请注册程序

  (一)申请

  1.线上申请:申请单位于信息系统首页点击进入依托单位注册页面,认真准确填写单位基本信息、银行开户信息、联系信息及生物医药领域研究及管理能力证明等,并上传相应管理制度/办法及各项证明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生成打印文件(PDF),并点击提交;

  2.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单位应在线上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以下申请材料送交或邮寄至深圳医科院指定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1)注册申请书(打印系统PDF文件或系统邮件发送的PDF文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亲笔正楷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2)独立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3)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他同等效力文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4)承担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批发明专利、获奖等证明材料;

  5)科学技术人员全职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纸质附件材料。

  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纸质材料,应在信封左下角标注“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应当对所提交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信息和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和敏感信息。

  (二)申请材料的修改与补齐补充

  深圳医科院在收到线上申请和纸质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申请材料存在问题的,将通过申请单位所填写的联系方式通知申请单位经办人,并发送电子邮件通知。

  申请单位有一次修改或补充补齐申请材料的机会。申请单位应当在接到修改或补充补齐材料通知后尽快点击电子邮件链接,于信息系统修改申请信息并补充补齐申请材料。在信息系统重新提交后,将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提交至深圳医科院(接到修改或补充补齐材料通知5个工作日内)。逾期提交或再次提交的申请信息或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注册。

  (三)审核与审批

  深圳医科院将集中组织专题会议对相应批次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管理水平、研究能力等进行审核评估,于深圳医科院官方网站公布审批结果,并通知各申请单位。


  四、申请注意事项

  深圳医科院基于前期受理与审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申请单位的咨询情况,编制了《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注意事项》(附件),请各申请单位认真阅读并参照执行。


  五、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光明生命科学园A栋12层

  收件人:魏老师,18718400585

  2.咨询电话:0755-66659887,0755-66651218

  3.电子邮箱:szmrf(at)smart.org.cn


附件:深圳市医学研究专项资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注意事项.pdf